高唐法院温情调解 助力离婚财物顺利交接
近日,高唐法院人和法庭成功办理一起聊城中院委托监督离婚财物交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刘某某不服,上诉至聊城中院,二审期间聊城中院调解结案。为督促调解协议履行,聊城中院委托高唐法院对该案进行现场监督履行。高唐法院人和法庭刘华忠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深入当事人家中协助财产交接,彰显了司法温度。
调解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互相给付相应的涉案财产,为确保协议有效落实,刘华忠主动建立“履行监督台账”,提前三日通过电话确认交接准备情况。交接当日,刘华忠带领两名法警赶往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因陪嫁物品交接问题发生激烈冲突。刘华忠当即启动现场调解预案,对双方采用“背对背”调解法,耐心释法明理,进行情感疏导。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劝导,双方最终平复情绪,在法官见证下完成全部物品清点交接。
高唐法院人和法庭法官团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全链条服务,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下一步,高唐法院人和法庭将继续在审判中融入“法理情”,真正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事,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讯员: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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